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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报资讯】泸水征集“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线索
来源:云南网-怒江大峡谷网    时间:2023-06-26 17:53:4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要求,整治我市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严厉打击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我市旅游行业环境,维护广大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泸水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泸水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我市“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相关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产品行为。旅行社和旅行社从业人员、非旅行社机构和个人以“旅游定制师”“精品线路推荐师”“旅游探客”等名义,通过微信、微博、小红书、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 以及百度搜索等搜索引擎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违规行为。


(资料图片)

(二)假冒其他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行为。旅行社和旅行社从业人员、非旅行社机构和个人假冒其他旅行社招揽游客和签订虚假旅游合同等违法犯罪行为;代买旅行社责任险(组合保险)、代签旅游合同等出租出借旅行社资质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行为。旅行社不签订旅游合同及转委托合同、未征得游客同意转委托、包价合同中含有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未征得游客同意增加另行付费项目、未足额支付旅游费用或接待未足额支付旅游费用旅游团队、要求导游代垫团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导游拒不执行合同约定擅自变更行程、诱导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行为。旅游集散地、旅游景区周边客栈、商品零售、营运车辆等涉旅从业人员违规招徕游客参团等违法违规行为;保健品、投资、保险、养老、食品等领域,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违法违规旅游活动;在旅拍、研学、夏令营、户外等特定领域中的违法违规旅游活动。

(五)涉旅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商品零售企业不明码标价、尾随游客诱导强迫消费、限制游客出入自由、包厢式销售、虚假宣传、偷逃税款、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购物店、旅行社、导游之间相互串通实施诈骗、收受高额返佣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行业和市场管理股办公室  0886—3888158;

2.邮箱举报:lsswljhgg@126.com;

3.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泸水市文化和旅游局行业和市场管理股办公室(泸水市宣传文化中心A302室)提供“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三、举报要求

(一)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准确、详细,包括时间、地点、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

泸水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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